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派任期間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):除董事兼經理人為迴避利益與當事人有關之事項未參與外,餘經主席徵詢全體
www.moneydj.com